新闻列表
咨询热线:
18312961171
宁波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
一、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,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;
二、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,无工作的城镇居民、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;
三、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,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,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,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,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;
四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。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,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,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,不得中止和中断,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、统一性、规范性和强制性。